您的位置:李先民律师刑事辩护网 > 刑事动态
公司高管常见刑事风险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发布者:未知发布时间:2026-06-18
很多企业高管都有一个误区:
“公司是正常经营,我只是做管理,不会有什么刑事风险。”
“财务、税务、合同都是下面人在做,跟我关系不大。”
“老板拍板的事,我只是执行,应该不会被追责。”
“公司出了问题,也是公司责任,不会落到个人身上。”
但在经济犯罪案件中,高管被追责并不少见。
尤其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人员,一旦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资金管理、业务模式设计、财务处理、合同签署,就可能面临刑事风险。
作为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律师,我一直提醒企业高管:
刑事风险不是从被公安带走那天才开始的,而是在一次资金审批、一份合同签署、一笔异常回款、一场虚假交易中慢慢累积的。
一、资金类风险: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最常见
高管最容易出问题的,是公司资金。
常见风险包括:
未经公司审批,将公司资金借给个人使用;
把公司账户当成私人账户;
用公司钱偿还个人债务;
私自把公司资金转到关联公司;
虚构合同套取公司资金;
让财务按照个人指令转账;
长期占用公司款项不归还;
以备用金、项目款名义转出资金;
把客户回款转入个人账户。
这类行为可能涉及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
两者区别很关键。
如果只是临时挪用,主观上准备归还,可能涉及挪用资金。
如果一开始就想把钱占为己有,或者通过虚假合同、虚假报销、虚假工资、虚假采购把钱套出来,就可能被认定为职务侵占。
很多高管出事,不是因为一次大额转账,而是长期把公司资金和个人资金混同,最终说不清钱为什么转、转给谁、有没有审批、是否归还。
二、财务税务风险:虚开发票、逃税、虚假报表
高管如果参与财务安排,也要高度警惕。
常见问题包括:
没有真实交易却开具发票;
用虚假合同配合开发票;
让供应商虚开进项发票;
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收入;
隐瞒销售收入;
设立账外账;
虚增成本费用;
虚构员工工资;
通过关联公司转移利润;
对外提供虚假财务报表。
这些行为可能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逃税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甚至合同诈骗、骗取贷款等风险。
很多高管觉得“财务处理是会计的事”,但如果证据显示高管参与决策、审批、授意、默许,或者从中获益,就可能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经济犯罪案件中,聊天记录、审批流程、邮件、会议纪要、付款指令,都会成为判断高管是否明知、是否参与的重要证据。
三、融资类风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
企业缺钱融资很常见,但融资方式一旦越界,高管风险非常大。
如果公司未经批准,向社会公众宣传融资项目,承诺保本付息、固定收益、到期回购,就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如果存在虚构项目、隐瞒资金用途、明知无法兑付仍继续募集资金、转移挥霍资金,还可能被指控集资诈骗罪。
高管常见风险点包括:
参与设计理财产品;
制定收益率;
组织业务团队销售;
参加融资推介会;
对外宣传项目;
审批宣传材料;
管理客户资金;
安排兑付;
知道公司资金链断裂仍继续融资;
协助安抚投资人并诱导续投。
这类案件中,高管很难简单辩称“我只是打工的”。
司法机关会重点看:是否参与决策,是否控制资金,是否管理团队,是否知道公司没有资质,是否知道资金真实用途。
四、合同类风险:合同诈骗、骗取贷款、串通投标
公司高管经常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和签署。
如果合同背后没有真实履约能力,或者签约目的本身就是为了骗取对方财物,就可能触及合同诈骗风险。
常见情形包括:
虚构项目签合同收取保证金;
隐瞒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事实;
拿到货物后转移变卖;
以虚假合同骗取银行贷款;
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骗贷;
伪造交易背景融资;
通过围标、串标获取项目;
安排关联公司陪标;
支付回扣获得合同。
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的界限,关键在于主观目的和履约行为。
如果只是经营失败、资金困难,通常属于民事纠纷。
但如果一开始就没有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靠虚假资料取得对方信任,收钱后转移资金、失联、拒不履行,就可能升级为刑事案件。
五、商业贿赂风险:回扣、好处费、干股
商业往来中,高管最容易低估商业贿赂风险。
比如:
收受供应商回扣;
向客户负责人送钱;
以咨询费、服务费名义输送利益;
安排亲属公司承接业务;
收受干股、分红;
报销私人消费;
通过礼品卡、购物卡、旅游费用输送利益;
在采购、招投标、工程项目中收受好处。
这类行为可能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罪名。
很多高管认为这是行业惯例,但刑事案件不看“大家都这么做”,而看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收受财物,是否损害公司利益。
六、数据与信息披露风险:上市公司高管更要注意
如果是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金融类企业,高管还要注意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风险。
常见问题包括:
隐瞒重大债务;
隐瞒重大诉讼;
虚增利润;
延迟披露重大事项;
选择性披露信息;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
让亲属代持交易;
在并购重组前泄露信息;
配合财务造假。
这些行为可能涉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内幕交易罪、操纵证券市场罪等。
上市公司高管不能只关注业务结果,还要关注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七、安全生产、环保和用工风险
一些制造业、矿山、建筑、化工、运输企业,高管还可能因安全生产和环保问题被追责。
比如:
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违规组织生产;
明知设备存在重大隐患仍继续使用;
发生事故后瞒报、谎报;
非法排污;
篡改环保监测数据;
违法处置危险废物;
长期拖欠工资导致恶性事件。
这些问题可能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作业罪、污染环境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
很多高管认为安全、环保、人事是具体部门的事情,但如果其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八、高管如何防控刑事风险?
第一,重大事项必须留痕。
包括会议纪要、审批流程、邮件确认、合同审核、资金用途说明、法律意见等。
第二,资金不能混同。
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必须分开,关联公司之间资金往来要有合同、发票、审批和真实业务基础。
第三,不做虚假交易。
虚假合同、虚假发票、虚假流水、虚假报表,是经济犯罪高发源头。
第四,融资要守住红线。
不得未经批准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不得承诺保本付息,不得隐瞒资金用途。
第五,遇到异常要及时止损。
发现资金链断裂、财务造假、虚假融资、商业贿赂苗头时,不要继续签字、审批、执行,要及时提出异议并保留证据。
第六,离职也要做好切割。
如果公司业务已经明显违法,高管离职时应保留离职手续、工作交接、异议记录,避免离职后仍被牵连。
九、结语
公司高管常见刑事风险有哪些?
核心集中在几个方面:
资金是否被挪用或侵占;
财务税务是否真实;
融资是否触碰非法集资红线;
合同是否存在虚假履约;
商业往来是否存在回扣好处费;
信息披露是否真实;
安全环保责任是否落实;
个人行为和公司行为是否混同。
高管不是普通员工。
职位越高,签字越多,审批越多,知道的信息越多,刑事风险也越高。
经济犯罪案件中,责任不是看名片,而是看权限、行为、资金流和证据链。
对高管来说,真正的风险防控不是出事后解释,而是在每一次决策前问清楚: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合同是否真实,审批是否合规,自己是否有证据证明履职边界。
刑事风险防控,越早做,成本越低;等到立案之后再补救,往往已经非常被动。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 证您的权利。



皖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