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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青少年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将被从重处罚

来源:互联网发布者:未知发布时间:2020-03-26

法院将加大手机和网络“涉黄”案件审理力度

整治手机淫秽色情司法解释即将出台

将对手机和网络“涉黄”案件中的累犯、团伙犯罪中的主犯、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以及向青少年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从重处罚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09年1月至10月,全国法院共受理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等刑事犯罪案件1414件、1744人,审结1273件、1580人。各地法院将加大力度审理涉及手机淫秽色情信息犯罪案件,对于向青少年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将被从重处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反腐倡廉再布局找准具体“抓手”地方政协官员腐败落马成为政坛新景观韶关原公安局长叶树养为所欲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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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涉及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走私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传播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据统计,2009年1月至10月,全国法院共受理上述罪名的案件1414件、1744人,审结1273件、1580人。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朱和庆介绍说,今年各地法院将以审理涉及淫秽色情手机网站;打击非法出版物、报刊;打击侵权、盗版出版物三个方面的案件作为相关工作重点;各地法院将通过依法审理和判决案件维护新闻出版和网络正常秩序。

网络淫秽色情一直是“扫黄打非”工作的重点整治目标,近期对手机淫秽********的打击备受社会公众关注,也是“扫黄打非”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法院将对该类案件的犯罪分子彻查严处,最高法院也将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朱和庆说,为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控制打击面、重视打击效果,各地法院将对“涉黄”案件中的累犯、团伙犯罪中的主犯、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以及向青少年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从重处罚。

另据新闻出版总署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副司长、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毛小茂介绍说,全国2009年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6595.8万件,其中违禁出版物488.5万件,淫秽色情出版物144.3万件,侵权盗版出版物5684.4万件,非法报纸、期刊278.6万件。关闭未备案网站13.63万余个,关闭或屏蔽淫秽********1.5万余个,其中手机网站1.1万余个,删除网上不良信息150余万条,其中80%-90%的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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