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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男孩小区遇害,旁观者是否是共犯

来源:互联网发布者:未知发布时间:2020-09-25

  近日长沙市一小区发生了一起悲剧,一名疑似有精神病的男子将一名9岁大的男童殴打致死,而在事发的小区内,有人目睹了男童被打而不出手制止,这些人的行为让人心寒,那么9岁男孩小区遇害,旁观者是不是共犯?

9岁男孩小区遇害,旁观者是否是共犯

  目前行凶者已经被公安机关控制,而行凶者是否为精神病人目前还需要鉴定,而人们关心的是小区的在场人员和保安为什么不制止该杀人行为,并且凶手的监护人为什么不看管好凶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目前对见死不救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是没有规定的,所以旁观者不会构成共犯,但如果小区保安知情而不制止的,就是失职的行为,物业公司和保安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目前对见死不救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是没有规定的,所以旁观者不会构成共犯,但如果小区保安知情而不制止的,就是失职的行为,物业公司和保安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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