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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上游有哪些犯罪

来源:互联网发布者:未知发布时间:2020-12-16

  洗钱,洗的是黑钱,黑钱是违法犯罪所得,而获得这些黑钱的犯罪就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法律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作了严格规定,那洗钱罪上游有哪些犯罪?涉嫌洗钱的,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会被立案,那洗钱罪在哪些情况下会被立案?

  一、洗钱罪上游有哪些犯罪

  (一)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我国和国际公约有关禁毒法律规定的涉毒犯罪行为。

  (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是指具有相应的内部组织体系,以暴力、威胁、贿赂腐蚀等作为基本手段,为谋取非法利益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三)恐怖活动犯罪。

  恐怖活动犯罪是指组织、领导或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以金钱、物质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个人实施恐怖活动的犯罪行为。

  (四)走私犯罪。

  走私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以及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或者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出售特许进口的保税、减税或免税的货物、物品,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物品,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五)贪污贿赂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私分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以国家机关、国有单位为对象进行贿赂,收买公务行为的犯罪行为。

  (六)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

  (七)金融诈骗犯罪。

  金融诈骗犯罪是指在金融活动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二、洗钱罪在哪些情况下会被立案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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