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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取保候审-张某某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案

来源:互联网发布者: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发布时间:2020-07-22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2019年4月20日被凤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凤阳县看守所。

  4月23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梁克秀接受张某某家属委托,作为张某某在公安侦查阶段的辩护人。梁克秀律师及时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在侦查阶段向公安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向检察机关递交了《不予批捕意见书》。
  在梁克秀律师的据理力争之下,检察院作出不批捕的决定,5月27日对其取保候审,当日就从凤阳县看守所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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